本測驗考「期貨交易法規」與「期貨交易理論與實務」兩科,各50題,兩科總分達140分且任何一科不低於60分即合格。高中職以上畢業或普考及格即可報考,可選電腦應試(新臺幣1,130元,每週開考、每月開放報名)或筆試(新臺幣730元,115年第3次於12月6日舉行、10月23日截止報名)。下文整理命題範圍、資格文件上傳期限、考場規定與合格後的證書流程,並附兩個前提完整的合格與資格練習。
測驗定位與合格標準
期貨商業務員是期貨業的基本從業資格測驗,考兩科、各50題,總分140分且單科不低於60分即合格。
這項測驗由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簡稱證基會)辦理,法源依據為期貨交易法第61條與「期貨商負責人與業務員管理規則」第5條。它與證券商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同屬業務員層級的資格測驗,但考科完全不同。
筆試簡章將本測驗排成兩節:第一節「期貨交易法規」50題,時間08:00至09:00;第二節「期貨交易理論與實務」50題,時間09:30至11:00,作答方式為2B鉛筆劃卡。合格標準是兩科總分合計達140分,且任何一科分數低於60分即屬不合格——換句話說,不能靠一科拉分數補另一科。
電腦應試同樣考這兩科、各50題,合格標準相同,但場次時間依報名場次而定,實際時間以考前3天可查詢的測驗通知書為準。
- 第1節:期貨交易法規,50題
- 第2節:期貨交易理論與實務,50題
- 合格:兩科總分140分以上,且任何一科不得低於60分
資料來源: 證基會|115年度期貨資格測驗筆試手冊(115年第3次) — 第二類、期貨商業務員;測驗範圍、報名資格與日程; 證基會|115年期貨專業科目電腦應試手冊(115.09.01) — 第四類、期貨商業務員;報名、退費、考場與證書規定; 證基會測驗及招募網頁(常見問題) — 測驗依據、證照效期、電子證書與學歷文件說明
兩科命題範圍怎麼看
法規科以國內期貨法令為主軸,另含美國與日本期貨交易法;理論與實務科涵蓋避險、價差、選擇權與臺指選擇權制度等七大主題。
「期貨交易法規」的官方範圍共30項,可歸納成幾組:期貨交易法及其施行細則;期貨交易所與期貨結算機構的設置標準及管理規則;期貨商設置標準、管理規則與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臺灣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美國期貨交易法與日本期貨交易法;期貨信託、期貨顧問與期貨經理事業的設置與管理法規,以及其他主管機關頒訂之法令。
「期貨交易理論與實務」共7項:期貨交易概論與各國實務、臺灣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實務、避險交易、投機性期貨交易與價差交易、選擇權基本概念與交易策略、臺指選擇權契約規格與交易結算制度及相關規定、債券期貨。計算與制度題主要落在避險、選擇權與結算制度這幾項。
命題依據是證基會115年版題庫叢書,法規以115年10月31日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者為主。法規會更新,複習時務必到官網的「題庫法規及試題修訂」專區查看勘誤與更新資料;完整的30項條列以簡章原文為準。
資料來源: 證基會|115年度期貨資格測驗筆試手冊(115年第3次) — 第二類、期貨商業務員;測驗範圍、報名資格與日程
報考資格與應繳文件
高中職以上畢業或普考及格即可報考;在學大學生可視同高中畢業同等學力。
報考資格擇一: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或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筆試簡章所列應上傳文件為畢業證書或大學在學證明(擇一),或普考及以上特考及格證書。
在學生有明確的替代方案:大學、獨立學院、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持有證明文件者,以及在學生持有蓋註冊章的學生證,得視同高級中學畢業同等學力,報名時勾選高中職欄。
以外國機構出具的學歷文件報考,須經我國政府認可機構、公證人或駐外單位簽證,或由現聘的證券期貨相關機構出具擔保證明,外文文件應檢附中文譯本;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須事先依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取得認可。所有文件限以JPG檔上傳,每檔不超過4MB。
資料來源: 證基會|115年度期貨資格測驗筆試手冊(115年第3次) — 第二類、期貨商業務員;測驗範圍、報名資格與日程; 證基會測驗及招募網頁(常見問題) — 測驗依據、證照效期、電子證書與學歷文件說明
報名管道、費用與期限
兩種管道都採網路報名:電腦應試新臺幣1,130元、每週開考;筆試新臺幣730元,115年第3次於12月6日舉行、10月23日截止。
電腦應試每週一至週日在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嘉義六個考區舉行,報名費新臺幣1,130元。場次採每月兩次開放次次月報名,每位應試人同類別只能報名2個場次,另有候補機制於測驗前10至12天的上班日公告。完成報名繳費後,應試資格文件須於測驗日10天前(不含測驗日)上傳,逾期未上傳及未繳費,系統會自動取消原預約場次並釋出名額。
筆試每年辦理數次,115年第3次訂於12月6日(星期日)在台北、台中、高雄三個考區舉行,報名期間為115年9月7日10:00至10月23日24:00,報名費新臺幣730元。115年10月23日前未完成資格文件上傳,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無法參加該測驗。
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支領失業給付者享有報名費減半優待,但須於報名時一併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未依規定申請而以一般身分報考者,報名後不得再要求享有優待。
測驗當天必須攜帶有效期限內、附照片的身分證件實體正本(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擇一),學生證不能替代;未帶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且不得補驗。
資料來源: 證基會|115年期貨專業科目電腦應試手冊(115.09.01) — 第四類、期貨商業務員;報名、退費、考場與證書規定; 證基會|115年度期貨資格測驗筆試手冊(115年第3次) — 第二類、期貨商業務員;測驗範圍、報名資格與日程
備考順序與考場規定
先攻理論與實務的計算主題建立直覺,再掃法規範圍,最後計時混合練習;考場規定以簡章為準,違規會扣分甚至取消資格。
以下是一般學習建議,不是官方要求:第一階段先用假設數字推演避險、價差與選擇權損益,因為推導能力會反過來幫助理解制度設計;第二階段把法規範圍的30項逐組掃過,讀到任何規定就問自己它約束的主體是誰、在哪個時點;第三階段做計時的混合練習,練習在計算題與法規題之間切換。階段長度依個人時間調整。
考場規定是硬性的,務必在考前確認。違反試場規則的後果從扣分到取消資格都有,值得花十分鐘讀完簡章的測驗須知。
- 電腦應試第一節得遲到15分鐘,其餘各節須於3分鐘內入場;每節開始40分鐘後始得離場
- 計算機限簡易型:僅具+、−、×、÷、√、%、TAX+、TAX−、MR、MC、MRC等功能,不得有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資料傳輸或通訊功能,且應無聲
- 筆試答案卡限用2B鉛筆畫記;簡章特別提醒NO.2鉛筆並非2B鉛筆
- 行動電話、智慧手錶等電子用品須關機並隨私人物品放置,隨身攜帶將被扣該科成績5至20分
- 冒名頂替、夾帶、傳遞文件等違規將取消測驗資格,已測驗各科成績均認無效
資料來源: 證基會|115年度期貨資格測驗筆試手冊(115年第3次) — 第二類、期貨商業務員;測驗範圍、報名資格與日程; 證基會|115年期貨專業科目電腦應試手冊(115.09.01) — 第四類、期貨商業務員;報名、退費、考場與證書規定
合格之後:證書、效期與下一步
電腦應試當場看成績,電子證書於數個工作天後線上下載;103年5月18日後取得的證照無效期限制,但登錄時另須效期內的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合格證明。
電腦應試在最後一節按「結束考試」後,成績立即顯示在螢幕上;台北場於測驗後次日10點開放查詢,非台北場為次一週。合格者下載電子證書的時間:台北場為測驗後2個工作天,非台北場為4個工作天。以115年第3次筆試而言,成績於12月18日開放查詢,專業科目合格電子證明自12月29日起下載。
自114年8月起,合格證書全面改為電子證書,不再核發紙本,也免繳證照費;電子證書具數位簽章,效力與紙本相同。證照效期方面,103年5月18日(含)後取得的期貨商業務員證照沒有效期限的限制。
要注意的是,自95年8月1日起,參加本測驗者除專業科目外,尚須另行報考共同科目「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並取得合格證明(效期為測驗日起5年);日後辦理執業登錄,或以本證照作為報考其他測驗的資格認定時,須檢附效期內的該科合格證明。
本測驗僅係資格測驗,合格人員不得要求主辦或委辦單位分發就業或向業者推介;實際就業涉及的就業與執業登記文件,依各相關規定辦理。已取得合格證明者不得再報名參加同一資格之測驗。若想往更專業的方向走,下一個台階是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測驗——取得期貨商業務員資格並從事期貨相關工作1年以上(證照後資歷才可認列),即符合其一報考資格。
資料來源: 證基會|115年期貨專業科目電腦應試手冊(115.09.01) — 第四類、期貨商業務員;報名、退費、考場與證書規定; 證基會測驗及招募網頁(常見問題) — 測驗依據、證照效期、電子證書與學歷文件說明; 證基會|115年度期貨資格測驗筆試手冊(115年第3次) — 第二類、期貨商業務員;測驗範圍、報名資格與日程
合格判定練習:不能只看兩科加總
兩科總分140分與每科60分下限是並列條件。
本題只使用簡章明列的合格規則,不假設題目配分或實際出題分布。
隨堂練習
某考生兩科分別為82分與58分。已知兩科總分達140分且任何一科不得低於60分才合格。結果為何?
查看解答
不合格。總分雖為140分,但58分低於60分。
82+58=140,總分條件成立;58<60,單科條件失敗。因此不能把高分科目的多餘分數拿來抵銷另一科的下限。
資料來源: 證基會|115年期貨專業科目電腦應試手冊(115.09.01) — 第四類、期貨商業務員;報名、退費、考場與證書規定
報考資格練習:確認教育資格路徑
報考資格採擇一制,高中職以上畢業是其中一條獨立路徑。
這題只檢查簡章明列的報考資格,不延伸到就業、登錄或其他測驗。
隨堂練習
乙考生已完成高職學歷,尚未取得其他金融證照,也沒有期貨業工作經驗。若簡章規定高中或高職以上畢業即可報考,乙能否以學歷路徑報名?
查看解答
可以。乙已符合高中職以上畢業這一條報考資格,不需要同時具備證照或工作經驗。
簡章的資格條件採替代關係。乙應以高職畢業證書完成資格文件上傳;實際場次、期限與文件格式仍以當期簡章及報名系統為準。
資料來源: 證基會|115年期貨專業科目電腦應試手冊(115.09.01) — 第四類、期貨商業務員;報名、退費、考場與證書規定
資料來源
事實查核:
